川乌作为一种中草药!是药三分毒那么那些人不适合吃川乌呢?一起来了解一下川乌的注意事项吧!
1.乌头为辛温大热峻烈之品,故阴虚阳亢,热证疼痛及孕妇忌用。
2.川乌药性峻烈,故年老体虚者禁服;甲型肝炎,乙型肝炎,肝癌,肾癌,血小板减少性紫癜,尘肺,痤疮,斑秃患者忌用。
3.《本草汇言》记载:乌头“平素禀赋薄弱,或向有阴虚内热呕血之疾,并老人、虚人、新产人,切宜禁用”;现代实验研究表明,川乌能使子宫附属韧带、阴道、子宫兴奋,故对孕妇可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,避免使用。
4.《本草经集注》在川乌条后载:“反半夏、栝楼、贝母、白蔹;白及”;《药性论》云:“远志为之使,忌豉汁。”现代研究提示,不是绝对禁忌,但应慎用。
1.川乌、草乌中均含有多种乌头碱类化合物,具有较强的毒性,草乌头毒性尤甚,可引起心律失常等,故外感风热或温热,实热内炽,阴虚火旺,血虚血热等证者皆不宜单味药服用。
2.川乌有抑制中枢神经的作用,故婴幼儿及老年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。
3.川乌有降低血糖的作用,故低血糖患者不宜长期服用。
4.小剂量川乌能使血压升高,大剂量川乌使血压先降后升,故高血压患者不宜单味药服用。
5.川乌、远志、莽草为之使;反贝母、白蔹、白及、半夏、瓜蒌;恶藜芦;麻黄可加剧川乌的毒性反应。
6.川乌不宜与碘离子制剂、硫酸亚铁等重金属制剂及酶制剂同用,因其可产生沉淀反应;不宜与碳酸氢钠等碱性较强的西药合用,因会影响其溶解度,妨碍吸收;川乌含有一定量的生物碱,与生物碱类西药物(如阿托品、氨茶碱、咖啡因等)联合应用,可使药物毒性增加,容易造成中毒;川乌所含乌头碱可增加肾上腺素对心肌的直接作用,两者同用可产生室性自搏心律或结性心律。
7.川乌反河豚;忌饮酒,忌食豆豉汁或黑豆;不宜与咖啡同用,乌头含有生物碱,与咖啡因联合应用,会使药物毒性增加,容易造成中毒。
8.长期服用川乌,可蓄积于体内引起中毒,特别是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更易发生此类中毒。如病情需要久服含川乌的制剂,可用间断服药法。服用数日或数周后,间断1周。另外,每日服药可采取少量多次的方法,将每日总量分几次服用,有利于毒素的排泄。9.川乌头煎剂有明显的强心作用,应避免与兴奋中枢神经及促进心脏功能的药物同用。